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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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布2023年第1号林长令
日期:2023-12-12 18:55  [字体显示:]

  近日,厦门市委书记、市级林长崔永辉,市长、市级林长黄文辉联合签发了2023年厦门市第1号林长令--《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林长令》。

  林长令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要求,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林长令要求:

  一、扛牢政治责任

  全市各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紧压实属地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森林生产经营主体要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科学有效预防森林火灾。高危时期和敏感时段,各级林长要加大巡林频次;包村干部、网格护林员要全员上岗,认真开展巡查巡护。

  二、深化源头治理

  要紧盯火源管控,进山路口要布卡设防,重点区域严格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加强林区路网通道可燃物清理。充分发挥护林员、防火哨卡和林火预警监控系统“前哨”作用,高火险期,采取增人、增卡、增时“三增”措施,做到火险第一时间预报预警、火情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高森林火险期,禁止林区林缘一切农(林)事、露营、野炊等用火行为。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防范

  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农林交错地、火情易发多发等重点区域,对林区输配电(变压器)、电力走廊、油气长输管线、通讯基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设施设备,对林区儿童、独居老人、智力障碍人员等重点人群,对节假日、高火险、重要会议及活动等重点时段,要严格落实防护责任和措施,确保“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四、提升防火意识

  充分利用传统方式、现代新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林长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提升全民防火责任意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各级林长办、公安机关、林业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情火案,强化以案示警,形成震慑。

  五、强化应急处置

  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联勤联动,各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科学、高效、规范调度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和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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