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01-03-2019-010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19-05-29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19-05-29 16:00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负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统筹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督。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起草工作。

      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自然资源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按权限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负责编制和定期更新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指导开展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生成空间实施规划。负责统筹管理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管理。负责协调全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负责编制各类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土地出让的供地计划和收储计划。

      负责指导分局办理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分局办理项目用地的划拨、出让、转让、变更、租赁等工作(含临时用地等相关工作),以及储备用地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和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负责指导土地储备工作。负责指导各分局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等有关土地费用的计收工作。

      负责人:黄淑芳

      联系电话:0592- 2855390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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