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5-028
- 发布日期:2025-07-29
为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申请人可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办公场所办理。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官网(https://zwfw.fujian.gov.cn)或关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查询办事指南。
办理地址:
1.思明区、湖里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2.海沧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3.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4.同安区: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5.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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