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37
    • 发布日期:2024-06-28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住宅)智能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1:03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拓宽高频业务智能办理覆盖范围,致力提升开发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经研究,我中心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展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住宅)智能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4年7月1日新生成的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采用合同备案智能审核:

      (一)采用合同备案全程网办(电子签名)方式办理;

      (二)住宅属于预售资金监管进账智能审核范围或非监管范围;

      (三)该单元不存在用户标签、限制类型;

      (四)该单元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买受人身份信息与调取共享信息或电子证照一致;

      (六)所有买受人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七)买受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买受人及家庭成员不属于保障房住房在册保障对象。

      根据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购房政策,适时调整适用范围。

      二、办理流程

      (一)意向客户信息采集

      (二)提交合同网签

      (三)申请材料电子签名及预售资金首付款关联匹配

      (四)提交合同备案申请

      (五)自动受理

      (六)智能审核通过(智能审核不通过的,由人工审核)

      (七)自动推送电子合同备案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为平稳有序推进智能审批工作开展,确保智能审核质量、不断完善智能审核标准,此项工作建立人工抽样复核机制。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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