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4-036
- 发布日期:2024-06-25
各处室、分局,局属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委法〔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紧围绕省、市重点工作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总抓手,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着力点,依法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学习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紧盯“关键少数”,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扎实做好有关培训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健全领导干部述法机制,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
(三)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学习宣传。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紧跟相关法律修改进度,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土地管理、城乡规划、野生动物保护、海域海岛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
二、聚集依法行政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常态长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时限,提升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2.加强信用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融合,推动资源规划领域日常监管与企业信用评价一体化,研究制定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把控。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会议等工作机制,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减少风险隐患。
2.做好年度行政案件的分析和研判。通过对全局系统行政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建立典型案例常态化研讨机制,找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应诉业务指导,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严格遵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亮证执法”,夯实执法队伍整体基础。强化培训,以案代训,针对整合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3.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前期开发的基础上,根据调整后的办案流程和新增业务需求,优化“大数据、大平台、大执法”的综合执法监察系统,注重科技支撑,丰富执法手段,根据基层执法需求配备无人机、便捷式笔记本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实效。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以资源规划领域立法为抓手,引领法治建设进程。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多部门沟通,做好涉及我局的立法项目推进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健全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资源规划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协调市司法局进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自然资源典型案例,向相对人及其他公众公开宣传,解疑释惑,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防范和教育功能。
(二)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普法责任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和年度普法任务。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推进干部职工旁听庭审经常化、制度化。
(三)统筹推进全民普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积极利用“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自然资源主题日宣传重要节点,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贯彻力度,重点抓好《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普法品牌建设,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蒲公英+”普法新模式。
(四)灵活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围绕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灵活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结合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
(五)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普法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厦门生态文明实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筼筜湖治理二十字方针蕴含的深刻思想,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六)着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推进专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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