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2-015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2〕6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2-02-24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界定《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实施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19:15

    各相关单位:

      《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复,拟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界定实施范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3月1日起核发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准予规划条件核定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按“2021版技术规定”执行。

      二、2022年3月1日前已核发规划条件或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项目,其后续规划审批手续仍按核发规划条件时施行的技术规定执行。

      三、“2021版技术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疑义的,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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