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13-03-2021-108
- 备注/文号:厦资源规划〔2021〕4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11-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五级十五同”工作要求,结合省级标准化目录清单及厦门市当前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原公布的权责清单(厦资源规划〔2020〕368号)进行调整更新,同时依法公布我局更新后权责清单。
其中行政许可大项17项、小项56项,行政确认大项6项、小项35项,行政征收10 项,行政处罚大项167项、小项17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监督检查34项,其他行政权力大项20项、小项22项,公共服务大项14项、小项17项,其他职责事项10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奖励6项。
原厦资源规划〔2020〕368号文同步废止。
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权责清单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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