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4-2025-038
    • 发布日期:2025-04-29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29 17:29

    陈昱代表:

      《关于推动〈湖里老工业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实施的建议》(第01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自2020年开始探索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长效机制,2023年被自然资源部列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已逐步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湖里区自2022年启动以湖里老工业区为主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于2024年8月印发实施《湖里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通过分类施策和精准推进,飞利浦厂房、原民兴工业厂房等10个试点项目已取得积极进展,梳理总结了多类再开发经验路径,为下步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全面铺开打下扎实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政策创新

      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工具箱,并持续健全和完善。颁布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建立低效国有土地收回机制等方面,为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法律支撑。印发《厦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探索“以点带面”实现整体突破、试点提升推进机制优化、政策创新完善顶层设计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体系。印发《厦门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压实属地区政府主体责任,简化认定流程。建立健全土地用途变更政策体系,打通存量低效用地用途转换路径,快速实现产业调整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完善。印发《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通过综合评分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原权利人和社会资本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印发《厦门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政策指引(2025版)》等系列文件,支持工业用地退城入园、带建筑物出让、带条件出让,引导用地企业叠加使用政策工具,提高各方参与低效盘活的积极性。正在修订工业(仓储)用地协议收储政策,进一步简化补偿报批手续,增加补偿资金来源,调整补偿标准,探索实物补偿机制等措施。

      (二)优化服务保障

      市、区两级分别成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再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湖里区高标准设立“再开发建设服务超市”,按照“一个窗口”标准全流程受理再开发相关业务,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对接服务企业需要,落实从收件受理到项目最终落地的“一条龙服务”;同时,按照“1宗用地、1份调查档案、1个再开发方案”的原则,为参与再开发的企业免费提供“一企一案”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量身定做再开发方案。

      (三)支持导入先进制造业等高端产业

      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导入,聚焦“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准入和布局,细化产业业态,提升产业链附加值,推动产业向高端化、高利润、科技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湖里区努力推动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制定《湖里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根据企业经营税收情况,给予租金补贴和人才扶持政策。对租用湖里辖区办公空间的规上软件业企业、新注册或区域外迁入的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给予租金补贴;对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创业人才、工信领域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补助。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充分采纳和吸收代表的建议,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宣讲和指导,鼓励用地企业叠合应用政策,打通再开发方案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压实属地区政府主体责任,靠前摸底企业再开发意愿、开展低效用地认定,分类分批推动项目落地,及时复盘及时提炼先进典型经验。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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