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3-01-2022-001
    • 发布日期:2022-06-1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6 18:58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机构改革赋予的新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抓招商促发展”“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两高、两化”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功践行服务理念“四个转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19年度工作总结

      (一)资源要素保障高效有力

      一是土地报批面积超过前三年总和。2019年全市报批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土地面积1433公顷,同比增长251%,超过前三年总和。全市共获批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面积971.48公顷,同比增长131%,在新土地管理法施行更严格的农转用规定前赢得宝贵空间。全年审核通过49个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273公顷,同比增长381%。二是破解用海难题促进重大项目提早开工。加快完成第二东通道、轨道4号线等15个重点项目正式用海,批准用海面积约605公顷,批准临时用海面积约1264公顷,厦门新机场项目用海申请材料已组卷上报至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审查。三是梳理近三年可供产业用地,增加“地等项目”底气。为推进精准招商,主动梳理厦门市2020-2022年可供应产业招商地块约45平方公里,其中净用地20平方公里可直接用于项目招商,其余25平方公里用地计划三年内完成征拆。可供用地中300亩以上大地块53宗。四是保障市规委会、市土资委会高效运转。自机构成立以来,保障召开7次规委会,共审议研究93个议题。保障召开土资委会6次共审议研究43个议题。

      (二)征拆和土地收储成果丰硕

      一是征拆成效显著,有力助推岛内旧村改造和新城建设。创新施行“一区一案”征收模式,全面推动本岛旧村改造工作,岛内两区全年完成11个村庄旧村改造的签约,房屋征收总量逾350万平方米。完善岛外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市、区两级强化征收协调联动,2019年全市完成土地征收57002亩(含海域退养24901亩),同比增长93.4%;完成房屋征收6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6%。二是土地收储力度加大,大地块整备成为亮点。积极加快和实施土地收储,实现收储交地约1000公顷,完成年度计划的122%。完成300亩以上大地块交地22宗,面积约600公顷。全力推进重点存量项目收储盘活,明达玻璃杏林厂区(27公顷)实现交地,成为我市“收储补偿加再投资奖励”政策发布以来的首个成功案例。三是土地供应多项指标创出新高。全年完成各类土地供应384宗,土地面积1416.3公顷,其中出让土地68宗,土地出让金总额480.84亿元,同比增长26%。推动全市工业用地出让数量实现同比大幅增长64%,全年达到34宗,土地面积183.1公顷,保障中航锂电等一批大型龙头产业项目落地。工业用地占全年出让用地比例达63.8%,较去年47%增加16.8个百分点,推动“抓招商促发展”成效明显。

      (三)存量用地盘活力度空前

      我局牵头起草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我局起草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19〕15号)。一是“批而未供”清理有力有效。全市共清理盘活“批而未供”土地2276.3公顷,通过征拆形成净地1098.8公顷,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1177.5公顷。二是“供而未用”处置成效凸显。全年累计梳理“供而未用”项目308宗、面积1055.8公顷,累计完成处置186宗、面积726公顷。三是清退被侵占储备用地力度前所未有。完成清退13宗,涉及占用土地面积49.1公顷。市政府重点关注的滨北101地块(6.9公顷)、原海峡汽配城项目(4.3公顷)等都已顺利清退。四是创新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督导审计工作。完成全市2008-2018年公开出让826宗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的基础信息采集,目前正由市审计局牵头整理审计报告。

      (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成效明显

      6月20日至21日,自然资源部在我市召开推进“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现场会,有力宣传了“厦门经验”。我市总规编制已完成规划实施评估,形成文本、图集等阶段性成果。我局加强对村庄、教育、体育、全域旅游、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全部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且都有相应的项目作为支撑,专项规划具有更实、更具操作性、更能落地的特点。

      (五)规划建设理念取得新变革

      2019年,我局多次成立调研组赴深圳学习,对标先进、解放思想,释放改革创新活力。一是城市更新理念和运作方式实现革新。通过调研,我局树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利益共享”的城市更新思路,学习深圳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建设、容积率管控、建章立制以及强区放权等经验做法。在新理念指引下,编制完成《湖滨一里至四里片区改造规划策划》等规划项目研究,稳步推动老旧城区有机更新。二是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修订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宽城市更新单元内住宅日照标准,按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执行。三是城市设计理念持续强化。借鉴深圳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风貌的管控,完成滨北101(原外贸仓库)片区、厦门之眼、忠仑公园北侧地块、原农科所地块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城市设计前期策划研究。

      (六)行业管理呈现新风貌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案件胜诉率大幅提升。今年我局共新收行政案件164件,其中败诉仅8件,胜诉率达到95.1%,相较去年提高15.3%,创历史同期新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红树林项目出让合同解除问题,全力维护土地出让严肃性,根据合同约定1.068亿元定金不予退还。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多年积案得到突破性化解。完成东坪花园案件、杏林工人文化宫综合楼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共收缴罚没款1.16亿元。二是政策措施密集出台,用地更加节约集约。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现政策出台的“靶向”供给,有效破解各类疑难问题,有力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强化资源利用全链条管理。机构组建以来,我局起草并印发了一大批政策文件,有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如:《厦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管理办法》《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渡时期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项目推进实施的通知》等。

      (七)审批服务实现提速增效

      一是“大篷车”活动成为我局“金字招牌”。“大篷车”活动先后开进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片区指挥部以及建发、国贸等企业共15家单位,并建立项目落地绿色通道,收集到事项356个,目前80%的项目已经得到协调解决,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二是机构改革红利全面释放。建立“多规合一”线上线下协调机制;施行“两书合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立存量房与水电气广电联动过户等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开展涉企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目前,我局审批事项基本做到100%容缺受理,审批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5%,“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40%。三是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沉淀多年的产权办理历史积案,其中突破性解决镇海大厦、金龙公寓、江头苑铁路职工住房、顺承职工宿舍、坂头林场职工宿舍等沉淀20多年的产权办证“老大难”问题,完成购房户、安置户和房改职工住户共1002户的产权办理,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八)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新进展

      一是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期间,我局接办的24件信访件均做到件件有现场核实,并做好“一案一档”工作。二是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专项行动成效显著。11月12-13日,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省专项行动现场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李德金副省长出席。违建别墅拆除率达到95%。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志军、省厅际协调机制调研组在我市调研时,都对我市专项行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组织编制《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及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厦门市海岸线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厦门海域清淤整治工作方案》,并均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组织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印发实施《厦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1处(海沧区竹兰山废弃矿山)。四是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市已完成补充耕地4181亩(含历史结转和跨省调剂增减挂钩指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4523亩、平均等别7.16等。圆满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全市61宗“大棚房”问题项目均提前完成整改。

      (九)周密部署做好专项工作

      一是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不少成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职,狠抓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切实做到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政治属性高度强化,主题教育成效明显,服务发展主动有为。二是积极宣传弘扬正能量。进一步规范宣传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抓信息、结合工作报信息”的良好氛围,报送信息大量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刊载,大大提升我局对外宣传效果。三是做好扫黑除恶、主动创稳成效明显。今年3月以来,我局共报送涉黑涉恶线索6条,配合核查“一办五组”发来的转办件31件,均按要求认真核查、反馈。四是信访维稳措施到位。做好迎大庆信访维稳工作,建立房地产领域风险主动创稳机制。五是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等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六是创新地灾防治机制。强化防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机制,编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御台风暴雨应急工作方案》。七是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我局同时配合多项审计工作,包括原规划委、国土房产局主要领导的离任审计和裴书记、庄市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八是抓好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市委巡察组、营商环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各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部分整改事项已经整改到位。九是机关文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局工会联合会、妇联、团委通力合作,举办首届“资源规划杯”篮球邀请赛、“厦门山海健康步道”健步走,火烧屿白海豚繁育基地参观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传播了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对标”作为内生动力,把“担当”作为形象品牌,把“落实”作为2020年关键词,以开展“十二项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这十二个专项行动包括: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行动、加快招商项目落地行动、资源要素保障提升行动、城市规划品质提升行动、强区放权放管结合行动、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政策规章完善提升行动、机关党建品牌创建行动、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行动、机关作风效能提升行动、干部职工素质提升行动、信息技术支撑提升行动。重点抓好“三个落实”:要确保招商项目落实到地块,将全市招商项目库项目中涉及空间需求的标图入库,在招商一线提供“量身定做”资源要素服务;要抓好市规委会、市土资委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着重推动将市规委会审议的40个议题以及市土资委会研究的43个议题落到实处;要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策划形成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推动我市资源规划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一是根据国家和省里部署,稳步推进《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目前,我市的总规编制已经基本完成,今年将加强与全国以及省级规划的衔接,并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充分吸收深圳、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和国家城市设计先进理念,结合厦门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和规律,在强化城市设计地位,促进重大片区、重要新城、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编制全覆盖。加强城市设计的引导作用,前端发力,保障建设项目能够在城市设计管控下高效推进,以顺应审批改革的形式与任务要求。三是持续推动规划提升,重点做好同翔片区规划、两岸金融中心规划提升工作。积极开展城市山海健康步道、西海岸滨海步道建造的规划设景观设计工作,着力提升环境景观。四是不断完善控规管理。继续加强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法定规划覆盖率。进一步加强对“一张蓝图”的管控工作,严格按一张蓝图的入库标准管控。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围绕全流程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全力加快资源要素报批。在完善和优化机制上做文章,按节点全面梳理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周期长问题,进一步规范报批材料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强化跟踪督促,实行问题通报制度。加强总结提炼,固化形成制度,分别建立缩短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时间长效机制,在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报批时限上取得新突破。

      (三)全面落实“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一是落实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19〕15号)要求,继续推动“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出让用地项目合同履约督导审计、储备用地整治清退专项行动,完成2020年行动目标,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是加快“批而未供”清理,重点解决翔安区、集美区“批而未供”面积大问题。三是加大土地房屋征收力度,推动征拆实现新高潮。加快旧村改造进度,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的拆除,东部旧村改造成熟地块实施挂牌,尽快推动开发形成效益。加快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确保百姓返迁安置,降低旧村改造成本。四是进一步推动老旧城区的有机更新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更新工作,精细化研究存量空间的传承与发展模式,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规划管控策略 。推动湖滨一至四里改造工作。

      (四)加强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创新。一是完善政策配套,对标先进,提升市场活力,推动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更加明显。重点制定《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的配套文件,加快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更新;二是立足发展阶段问题加强政策创新,重点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业用地改造和转型升级、收储补偿机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推进建设用地指标变更补缴地价征收标准改革,编好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三是注重政策更新,全面梳理已经到期或不适用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利用要求的政策文件,并予以更新。四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审批系统融合,优化各项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2020年底实现“办理建筑许可”、“财产登记”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公认标准的先进水平。

      (五)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要求,在自然资源全流程管理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动《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及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厦门市海岸线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厦门海域清淤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跟踪督促涉及我局信访件的整改落实,按时完成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的案件依法依规惩处。三是坚决落实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进一步开展全覆盖、无遗漏、双向拉网式排查。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加快违建别墅处置,确保整治到位。

      (六)积极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完成《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制定完善《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推动成立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开展《申报文本》编纂,按照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上报工作。

      (七)加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实施研究。进一步深入研究对于新《土地管理法》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重大突破的应对措施。摸清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家底”,并制定相应的入市政策。将积极向上沟通,跟踪上级部门关于改进农转用报批的最新政策,做好省级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用地报批前期工作。

      (八)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深化开展第二轮“大篷车”活动以及延伸活动,推进项目落地难题解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增强干部担当意识,不断壮大和充实干部队伍力量。

      (九)做好各类专项工作。做好与审计部门和巡察组的沟通解释工作,举一反三,对审计和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整改要求。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储备地产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的情况。切实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继续做好线索核查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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