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 索 引 号:XM00126-15-02-2023-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3-03-03
    厦门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3 16:16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厦门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具体如下:

      一、计划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用地需求,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18至2022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结合2023年各区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厦门市委、市政府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力推动“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等相关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原则,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人口因素、房地产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26公顷,低于2022年的实际供应总量2868公顷,高于2018~2022年的平均供应总量182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土地计划供应总量202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10公顷、住宅用地252公顷(含商住用地10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14公顷、安置房用地77公顷、租赁住房用地5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3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公顷(详见附件)。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强化规划引领,构建规划实施传导全链条体系。构建五年近期规划—三年滚动行动计划—年度空间实施计划的实施传导体系,将项目用地供应与城市发展导向、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等有机结合,在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基础上生成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供需结合确定住宅用地供应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大保障型住宅用地的供应。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落实自然资源部“近三年住宅用地平均完成交易量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规模”的规定,结合近三年我市住宅用地和住宅建筑面积的交易量,确定2023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建立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合理安排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时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三)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紧密围绕产业链群建设、新城片区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工作重点,着力服务保障重大重点项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以项目为载体, 以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确保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为厦门市委、市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和优质服务。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新增工业(含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积极推进经营性公用设施用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提升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效率;推进我市征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和谐征拆,积极探索有效破解土地房屋征收难问题,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供给。

      (二)积极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 齐心协力加快项目建设,计划实施中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各相关单位应按供地计划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安排土地出让时序和结构,确保土地出让成交,提高我市城市建设水平。各区政府、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供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供应,保持商品住宅、商服用地供需基本平衡。同时做好计划外备选项目的梳理,如出现计划内项目无法出让,需及时提出备选方案供市政府决策。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动协调,按照我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等相关要求,推进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前期协调,提速增效做好出让用地前期工作。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清单,全面掌握重点难点问题,提前谋划做好预案,并及时跟进,需提请其他部门协调的要提前沟通。

      附件:

         1.厦门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厦门市2023年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协议出让供应计划

         3.厦门市2023年轨道综合开发用地协议出让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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