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6-06-11-2023-026
- 发布日期:2023-10-08
对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刘五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19 15:06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刘五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
行政相对人社会信用代码: | 55350213B36957787P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起,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在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刘五店旧码头北侧、刘五店港务码头引桥南侧建设浮码头设施,非法占用海域面积0.0555公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
违法行为类型: |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刘五店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海域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资源规划海罚决字〔2023〕10号 |
处罚内容: | 1.责令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九十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柒圆玖角伍分(¥5377.95)。 |
处罚金额: | 0.53779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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