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经营性用地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H2021P01等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10 【字号: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H2021P01等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104号、第05)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1]30号、厦府[2021]36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H2021P01等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公告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限)

计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出让
方式

起叫价
(
万元)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土地市场20214

H2021P01

海沧区新阳东片区新景西三路与新景西二路交叉口西南侧

0701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0803教育用地(幼儿园)

46550.832

100780

97000

住宅70年;商业40

拍卖

196000

20000

39200

500

2

土地市场20215

J2020P03

集美区11-07集美新城片区集美大道与集美北大道交叉口西侧

0701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中心店、社区电商物流配送终端站);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19978.339

59900

59740

住宅70年;商业40

拍卖

126000

21000

25200

500

二、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出让文件所要求的条件。

三、    确定竞得人方式

本次公告二幅地块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提交竞买申请要求

本次出让宗地通过“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受理竞买申请。该系统登录端设置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买申请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并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注册

1、竞买申请人需提前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办理要求详见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 “服务指南”一栏。竞买申请人之前已在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办理的建招类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可直接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使用。

2、竞买申请人完成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后,需在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注册。

3、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用户指南可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下载。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内,登录厦门市土地招拍挂网上报名受理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1224日上午9:00

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133日上午11:30

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    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开始时间:202134日上午9:30。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六、    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层;

(三)电话:059251077085107718; 

(四)网址: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http://zygh.xm.gov.cn/tz/

七、    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商品房预售要求:

H2021P01J2020P03地块均为:允许竞得人分两期建设,分两期申请宗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两期对外公开销售,首期应于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并对外公开销售,销售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剩余建筑面积作为第二期,应在第一期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于第一期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并对外公开销售。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的标准按《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执行。具体由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督落实。

(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四)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八、    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H2021P01J2020P03地块:竞得人应在2021311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    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1210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