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买保证金缴交 (一)事项名称 缴交竞买保证金事项 (二)办理对象 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竞买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1.竞买申请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交竞买保证金。 2.出让人应在收到竞买保证金进账单时现场开具保证金《临时收条》给竞买申请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境内竞买申请人必须以人民币转账方式缴交。 2.境外(含港澳台)申请人必须按以下方式以外币(含跨境人民币)现汇方式缴交: (1)以外币(含跨境人民币)现汇方式缴交保证金的,申请人应按出让文件要求提前提交填写完整的《境外(含港澳台)汇入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外汇托管及结算协议》。联合竞买的,应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联合竞买承诺书》。 (2)申请人应将相当于人民币竞买保证金金额的等值外币(含跨境人民币)缴交至指定的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应遵守《境外(含港澳台)汇入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规程》的规定。 3.竞买保证金账户信息请查询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http://zygh.xm.gov.cn/tz)“服务指南”一栏。 二、竞买保证金退还 (一)事项名称 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事项 (二)办理对象 竞买申请被确认无效者或未竞得者 (三)办理时限 1.申请人可在被确认竞买申请无效后次工作日或出让活动结束后次工作日起向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办理竞买保证金本金的退还手续。 2.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按照《境外(含港澳台)汇入外币(含跨境人民币)保证金专用账户外汇托管及结算协议》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开具的《临时收条》; 2.竞买申请人未到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提交申请且未取得《临时收条》的,需提交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 3.由竞得人出具的收到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的收据(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竞买申请被确认无效的,竞买申请人应出具书面退款申请,注明退款原因、开户行及开户账号。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受理时间 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电话
0592-5107708、5107718
(七)投诉监督电话
0592-531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