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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印发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日期:2026-04-14 17:07  [字体显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我局制定并印发《厦门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部署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方案明确,202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群防共治,围绕“零伤亡、少损失、无舆情”目标,落实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制度;创新构建“灾害点+风险区”双防控体系,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评价;有效运转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防避险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滑坡点搬迁避让,持续推进蔗内村内庵自然村搬迁避让,年内实施完成2处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推动隐患点“见底清零、动态清零”。持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灾力量调度,强化汛期防御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资源规划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教育、住建、市政、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卫健、民政、应急、文旅、铁路、通信、供电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部门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方案强调,2026年,我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为主。山区、山前地段、高陡边坡地段、沟谷与沟口地带、矿山开采区等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段。截至2026年3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和防灾责任人由资源规划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新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经调查明确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后,要及时列入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同级资源规划部门。

  资源规划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根据降雨预报、地质环境条件等及时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强化地质灾害预警“叫醒”、临灾“叫应”,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布到预警区域相关防汛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风险点转移避险负责人。汛期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严格应急值班值守。位于二级、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区域,相关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和高、中风险点的人员转移避险,坚决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

  (地矿处 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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