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厦门市第九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与《厦门市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本次共计7处建筑纳入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此次公布的第九批历史风貌建筑,将成为厦门市最后一批以“历史风貌建筑”名义认定公布的建筑,标志着厦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新规引领、规范升级的全新发展阶段。
第九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共5处,分布于同安区大同街道、翔安区内厝镇和香山街道;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共2处,坐落于同安区五显镇和翔安区香山街道,与周边文物形成成片分布的特色建筑群,是闽南传统建筑文化的典型呈现。
此前厦门市已先后公布八批历史风貌建筑和三批传统风貌建筑,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域、分类清晰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为历史文脉传承筑牢根基。第九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的公布,既是对过往保护工作的深化与总结,更是一次特殊的“收官”:此次名录公布后,我局将依据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启“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与保护工作,开启历史建筑保护新篇章。
(设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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