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松泰矿业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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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
地下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地下建筑面积 (㎡) |
出让年限 |
拟出让总价(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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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03-05开元片区厦禾路与公园东路交叉口东南侧 |
409.549平方米以下 |
UG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28.647平方米以下 |
40年(2024G02地块出让年期截止日一致) |
38.54 |
厦门松泰矿业有限公司 |
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10月19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 0592-5583757;传真:5583757。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补充合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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