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16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美禾三路道路工程 |
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
9503.046(基于XM92坐标则为 9500.243) |
位于同安区美林街道,西起纵一路,东至美星一路,顺接现状美禾三路。 |
国有 土地 |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海翔大道南侧商住用地邻里中心 |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邻里中心) |
3551.424(基于XM92坐标则为 3550.325) |
位于同安区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海翔大道与同集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A03地块。 |
国有 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9月12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平西路1号3楼302室;电话: 7579001、7579002;传真:757900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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