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其名下湖里区长岸路482号寨上仓库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变更为文化用地,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受让人的申请符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3〕5号)的要求。我局按照厦资源规划规〔2023〕5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批复(厦府〔2025〕176号文)精神,拟予以办理上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变更为文化用地的手续。
土地坐落 |
项目名称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
出让年限 |
应补交出让金总价 |
湖里区长岸路482号 |
福厦经贸电影产业园 |
8644.93 |
0803文化用地(电影产业园) |
变更后总计容建筑面积25260.33平方米(其中经批准新增计容建筑面积2883.72平方米) |
自市政府批复之日起至2043年5月14日止。 |
1384.92万元 |
特此上网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92-5589318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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