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分别向我局申请将位于翔安区翔岳路3、5、7、9、11、13、15、17、29、1号的翔安研发楼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由限制性出让变更为完全出让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审核,受让人的申请符合与我局、厦门火炬管委会共同签订的(2005)厦地合(火炬通)字167、166、165、164、163、162、161、160、159、16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要求。我局根据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按照厦府规〔2023〕12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批复,拟予以办理上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限制性出让变更为完全出让手续。
特此上网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92-7292690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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