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 (基于2000坐标系)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
海沧区东瑶村古楼宫与西园风水塔迁移工程 |
特殊用地-1504文物古迹用地 |
510.37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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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由东孚街道东瑶村西园社迁移至东孚南路与西园中路交叉口北侧地块 |
国有建设用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 2025年 3月 3 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3楼办公室;电话:0592-6586990;传真:0592-6586982。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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