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集美区气象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厦门市集美区气象局 |
厦漳泉区域气象中心工程(二期)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气象中心) |
基于CGCS2000坐标为3049.783平方米(基于XM92则为3049.05平方米) |
小于等于0.9 |
集美区软件园三期 |
均为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请以书面方式于二○二○年八月十六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72号
电话: 0592-6228906、6229667
传真:0592-62289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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