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土地规划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一书三方案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东段(同安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日期:2025-12-18 18:59  [字体显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324国道(灌新路-凤南七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坂头立交以东段(同安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