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征〔2024〕197号
根据本机关于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以及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2〕18号),拟征收翔安区大嶝街道东埕、北门、双沪、山头、田墘社区集体土地作为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用地。目前该项目涉及的部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完成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鉴于该项目目前无法组卷上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且已重新办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原为厦国土预审翔安区〈2019〉第015号,现调整为用字第350200202400256号),本机关决定暂时中止土地征收,待具备报批条件后再继续启动。该项目原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其他涉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事项,本机关届时将再次公告告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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