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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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美峰花园安置房建设项目土地房屋相关手续的通知
日期:2020-05-14 09:01  [字体显示:]

厦同征〔2020〕42号

 

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同翔分中心、西柯镇: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同发投〔2018〕1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预审选字第350212201915025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5010120191189)等文件,需征收美峰花园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为了保证该项目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220号)第五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除危房按原规模核准修复修建外,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增加附属设施及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非正常户口迁移等审批手续,暂停期限1年。

  附件:美峰花园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附图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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