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不动产权籍登记中心、集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厦府办〔2016〕220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请你单位暂停办理西亭大社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装修、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暂停期限自2020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一年时间)。
附件:西亭大社片区旧村改造征收范围图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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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亭大社片区旧村改造征收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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