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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16号),因厦大法学院扩建项目建设需要,拟对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大学路595号之一、之二两幢住宅楼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55号)第四条的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请你单位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审批手续。暂停期限: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2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厦思政征〔2020〕16号通告
思明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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