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机关于2023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四号地块项目(翔安段)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2023〕25号)、2023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2023〕63号)、2024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16号),以及202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四号地块(A1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56号),拟征收翔安区新圩镇庄垵村、诗坂村集体土地作为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四号地块(A1地块)项目、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用地。目前上述项目涉及的部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完成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鉴于两个项目目前无法组卷上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且规划已调整(原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四号地块〈A1地块〉部分用地纳入原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用地范围,并重新出具厦资源规划翔意见〔2025〕第002号规划意见函。原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四号地块〈A1地块〉项目剩余用地今后另有规划调整),本机关决定暂时中止土地征收,待具备报批条件后再分别继续启动。上述两个项目原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其他涉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事项,本机关届时将再次公告告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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