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2025﹞23号
我区于2024年6月18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城同安片区康浔路(滨海东大道-同创路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4〕25号),因该项目范围内部分土地性质变更,农转用范围增大并已重新取得《土地勘测界定技术报告书》(用字第5010120241391号),后续将重新发布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通告。现对下列有关同翔城同安片区康浔路(滨海东大道-同创路段)工程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城同安片区康浔路 (滨海东大道-同创路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4〕25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同翔城同安片区康浔路(滨海东大道-同创路段)工程项目土地房屋相关手续的通知》;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康浔路(滨海东大道-同创路段)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4〕39号)。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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