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征〔2025〕2号
根据本机关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国道324线(官路至小盈岭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2023〕78号)以及2024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国道324线(官路至小盈岭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72号),拟征收翔安区内厝镇官路、后田(含飞地)、莲塘、琼坑(含飞地)、新垵村集体土地作为国道324线(官路至小盈岭段)工程项目用地。目前该项目涉及的部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完成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鉴于该项目目前无法组卷上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且已重新办理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原为用字第350200202300243号,现调整为用字第3502132024XS0057S00号),本机关决定暂时中止土地征收,待具备报批条件后再继续启动。该项目原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其他涉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事项,本机关届时将再次公告告知。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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