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2024﹞107号
我区于2024年6月17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新城美林路(潘涂南路-滨贤路段)及滨贤路(美林路-滨海西大道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4〕23号),现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对下列有关同安新城美林路(潘涂南路-滨贤路段)及滨贤路(美林路-滨海西大道段)工程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新城美林路(潘涂南路-滨贤路段)及滨贤路(美林路-滨海西大道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4〕23号)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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