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预告〔2021〕2号
2021年10月18日同安区人民政府已发布了《关于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1〕2号),现根据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增补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003号),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新增征收位于同安区洪塘镇大乡村范围内土地2776平方米,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起10个工作日。
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增补段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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