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征〔2025〕23号
因禾祥鑫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辖区用地面积约为5221.70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和《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辖区范围内部分房屋及附属物。被征收房屋门牌号:湖滨中路10-12号。具体征收范围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禾祥鑫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厦思政征〔2024〕96号)载明的征收范围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厦门思明土地房屋迁建工程有限公司。
五、签约期限:本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止。
六、最后搬迁期限:2025年6月21日。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禾祥鑫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使用帮助
版权所有 (C)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邮编:361012
主办: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92- 2855390(值班) 0592- 2855393(值班传真) 0592-2046609(文电传真) 0592-2988318(信访室)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2号闽ICP备2020016967号建议分辨率1024*768,IE6.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