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厦翔政征〔2023〕194号)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5年9月30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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