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房屋征收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舫阳新城(二期)AB地块政府储备建设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公告
日期:2024-11-25 14:50  [字体显示:]
 

  厦翔政征〔2024〕214号

  

  鉴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舫阳新城(二期)AB地块政府储备建设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征〔2018〕23号)及延期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