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X2012C30储备用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公告
日期:2021-12-23 10:53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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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翔政征〔2021〕177号
鉴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翔安X2012C30储备用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厦翔征公〔2015〕1号)及延期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