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征〔2021〕83号
本府《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曾厝垵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通告》(厦思政征〔2017〕26号)规定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8年7月26日,最后搬迁期限至2018年6月26日期满。《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曾厝垵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21号)已将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1年7月26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26日。
依征收实施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6日止,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26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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