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2026﹞89号
我区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竹坝水库库区周边截流工程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6〕6号),因该项目农转用执行政策调整,现对下列有关竹坝水库库区周边截流工程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竹坝水库库区周边截流工程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6〕6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竹坝水库库区周边截流工程项目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6〕15号)。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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