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2026﹞37号
我区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毓秀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5〕48号),因农转用执行政策调整,后续将重新发布涉及本项目的相关公告通告,现对下列有关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毓秀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毓秀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厦同征预告〔2025〕48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毓秀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5〕50号);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毓秀幼儿园配套道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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