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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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的公告
日期:2025-05-23 10:48  [字体显示:]

  厦同征﹝2025﹞40号

 

  我区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厦同征〔2022〕28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同征〔2022〕29号),经各相关单位与会研究讨论,认为撤销厦同征〔2022〕28号、厦同征〔2022〕29号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且有利于保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下列有关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予以撤销: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厦同征〔2022〕28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新城埭头溪(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同征〔2022〕29号)。

  如不服本公告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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