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征﹝2025﹞33号
我区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厦同征〔2021〕78号),现因该项目选址变更以及勘界数据变化并已取得《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规划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厦资源规划同选址准更〔2024〕第007号)、《土地勘测界定技术报告书》(用字第5010120241424号),后续将重新发布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通告。现对下列有关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已发布公告通告予以废止:
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公告》(厦同征〔2021〕78号);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房屋相关手续的通知》;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2〕16号);
四、《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2〕99号);
五、《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安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结果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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