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二
日期:2023-11-17 10:31  [字体显示:]

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区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2〕3号),于2023年1月16日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3〕2号),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5010120231170),就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二如下: 

  一、原公告“(三)土地现状”中“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1685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6529平方米、建设用地38042平方米、未利用地3950平方米。征收住宅房屋约16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4243.1平方米;征收非住宅房屋约1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1082.56平方米。本项目拟征收土地面积164855.36平方米未承包到户,仍由小组经营管理;拟征收土地面积3665.64平方米承包到户。本项目征收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49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2人)。本项目范围内在发布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前已进行补偿并签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继续履行。”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1676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4760平方米、建设用地39215平方米、未利用地3652平方米。征收住宅房屋约16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约4243.1平方米。涉及大乡村8470平方米、土楼村15773.85平方米、禾山社区256平方米、后宅社区6154.5平方米、塘边村18098.3平方米、浦头社区4155.22平方米、三忠村27589.4平方米、石浔社区37371平方米、四口圳社区2970平方米、瑶头村9917.82平方米、西浦村14057.27平方米、下墩村16627平方米、新学村2521平方米土地未承包到户,仍由村(居)民小组管理经营;涉及土楼村1769.04平方米土地承包到户;涉及土楼村宅基地用地面积42.11平方米、塘边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19.7平方米、后宅社区宅基地用地面积557.5平方米、浦头社区宅基地用地面积491.78平方米、三忠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69.6平方米、西浦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98.73平方米、瑶头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17.18平方米。本项目征收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49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2人)。本项目范围内在发布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前已按现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签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继续履行。”

  二、原公告中的附件2变更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

  三、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四、本补充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7日起三十日。

  特此公告。

 

  附件: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