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禾山路(兴隆路-园山南路段)、兴隆路东段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我区拟征收江头街道、禾山街道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我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将《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禾山路(兴隆路-园山南路段)、兴隆路东段及配套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湖府〔2024〕138号)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被征收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书面提交的意见,即本项目补偿安置方案以上述公告为准。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