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23〕11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后坑社区(前社、后社)
城市更新项目南部地块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因后坑社区(前社、后社)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需要,我区拟征收金山街道后坑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物。我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将《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后坑社区(前社、后社)城市更新项目南部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湖府〔2023〕101号)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被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书面提交的意见。
经研究,现对本项目征地补偿方案中第五项第(三)条的表述进行修改,具体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后坑社区(前社、后社)城市更新项目南部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