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征〔2025〕131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本府于2024年4月5日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20号),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54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55号)并予以公告。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征收组织实施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地址:思明区将军祠路55号将军祠指挥部,联系电话:0592-2070995),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附件: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