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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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日期:2025-04-14 18:11  [字体显示:]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4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论证单位

项目名称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期限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

电力工业用海

透水构筑物

0.1656

13年

取、排水口

2.8410

13年

海底电缆管道

0.2909

13年

  附件: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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