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北侧海域申请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莲香路(宝天路-宝浯路)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莲香路(宝天路-宝浯路)工程 |
路桥用海 |
跨海桥梁 |
0.7779 |
40年 |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附件: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莲香路(宝天路-宝浯路)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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