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公司拟在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西滨社区至澳头社区南侧海域申请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码头港区用海 |
港口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157.2173 |
50年 |
2 |
停泊水域 |
港口用海 |
港池、蓄水 |
21.4752 |
50年 |
3 |
回旋水域疏浚区 |
港口用海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182.6691 |
4年 |
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对该申请有异议的,以及当事人或利益相关者有提出听证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它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并放弃权利,我局将按规定报批。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附: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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