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翔安区乡村振兴局)申请的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用海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批准文号 |
1 |
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 |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翔安区乡村振兴局) |
其他用海 |
港池、蓄水 |
2.8022公顷 |
40年 |
厦府〔2025〕1号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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