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厦门跨东海域通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11
厦门跨东海域通道工程主要信息表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厦门跨东海域通道工程 |
路桥用海 |
跨海桥梁 |
34.7991 |
50年 |
透水构筑物 |
31.4349 |
4年 |
||||
其他开放式 |
19.6461 |
4年 |
附件:厦门跨东海域通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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