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拟在翔安区澳头社区南侧海域申请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用海。项目用海详细信息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内容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 |
其他用海 |
港池、蓄水 |
2.8022 |
40年 |
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的,请向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提出。
联系部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409室
联系电话:0592-2855290
附件:张埭桥水库及周边村庄防洪排涝工程宗海位置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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